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公平正義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機關的職責所在。2012年,政法機關通過完善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執法司法制度,有力提升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和水平。
從2012年年初到年末,最高法單獨或聯合最高檢發布了《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和《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一大批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健全完善法院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規范了司法行為。
最高檢與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明確了公安機關毒品犯罪偵查部門管轄的12種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統一了執法標準。
為統一司法裁判尺度,2012年,最高法、最高檢分別發布了一批指導性案例,以此約束司法自由裁量權,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確保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新刑事訴訟法和新民事訴訟法頒布后,為確保法律正確適用,中央政法機關迅速行動起來,部署全國政法機關開展學習培訓和新規試點工作。臨近新法實施前,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分別出臺了實施新刑訴法的相關規定;同時,這三部門還聯合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出臺了實施新刑訴法的規定,確保政法機關貫徹落實新刑訴法。
通過完善執法司法制度,執法權、司法權的行使得到有效規制,社會公平正義得到有力保障。
政法機關齊開微博引導輿論
隨著我國社會輿論環境的愈發開放,尤其是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迅速發展,在社會熱點問題、公共事件、司法個案中,輿論監督的身影幾乎無處不在,政法機關的一舉一動都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北京故宮失竊案、廣東東莞猥褻殺人案、海南三亞“男友”開警車泡溫泉事件……面對這些案件和事件,政法機關如果不能及時回應質疑,就有可能導致“輿論審判”和“道德審判”,從而對政法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新聞輿論也成為政法機關規范行為、轉變作風、糾正失誤、提升執法水平的重要驅動力。切實加強對現代新聞傳播規律的研究,準確把握新媒體時代受眾特點,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提升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已成為政法機關各級領導和廣大政法干警的必修課。
如今,微博正以其傳播速度快的特點,成為近年來最具傳播效能的新媒體。隨著微博的迅猛發展,政法機關紛紛開通官方微博,公安部首個官方微博“打四黑除四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微博“豫法陽光”、浙江省司法廳和普法辦合辦的官方微博“浙江普法”等創建不久,就吸引了眾多粉絲關注。
微博為政法機關帶來的正面效能也逐漸顯現。2012年5月26日凌晨,廣東省深圳市一名男子醉酒駕跑車飆車致3死4傷。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即時通報事故調查結果及嫌疑人后,嫌疑人身份遭到網友質疑。面對不斷發酵的質疑情緒,深圳警方不斷通過微博公布最新證據,并通過微訪談形式解答網友疑惑,滿足公眾知情權。同時,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也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將介入事故調查。深圳政法微博的積極應對,有效扭轉了輿論危機。
來自權威部門的最新統計顯示,全國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已經在各大微博平臺上實名開通了1.8萬多個微博,發布微博近1400萬條,擁有粉絲近3.4億。政法微博已在集納民意、搜集線索、發布案情、傳播法治理念等方面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