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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修訂發(fā)布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簡稱123號令),調整了多項交通違章的扣分分值。對新交規(guī),互聯(lián)網(wǎng)上有8個說法流傳廣泛。對此,記者日前采訪了公安部相關負責人。經(jīng)過求證,這8個傳言都存在誤讀。這位負責人強調,123號令根本不涉及罰金問題。
傳言一 超速駕駛,記6分
權威解讀:公安部123號令對超速駕駛制定了嚴格的記分規(guī)定。
一是超速駕駛一次記12分的情形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記6分的情形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20%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三是一次記3分的情形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