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國扁桃仁更名“巴旦木”能否逃責?
14日,由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引發的一起公益訴訟在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此次法庭答辯中,被告沃爾瑪代理律師否認其銷售的“鹽焗帶殼杏仁”和“鹽焗杏仁”屬于扁桃仁,堅持認為是杏仁。
原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上周在宣布,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美國大杏仁”(Almond)更名為“巴旦木”,并稱“該組織今后在市場營銷、宣傳等資料上將使用這一名稱”。
然而,對于中國消費者來說,“美國大杏仁”改了名兒是否就可以將自己的過去一筆勾銷?或者說,利用虛假名稱獲取利潤能否通過“改名換姓”方式逃避追責?
中國消費者多花185億元
衛生部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于今年4月20日正式實施。該法規明確要求,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和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一些經濟和法律界人士指出,長期以來,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使用“美國大杏仁”這一虛假名稱,導致了中國消費者“誤認誤購”,當事人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利益。
中國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分析,“美國扁桃仁”以“大杏仁”名義進入中國市場以來,銷量逐年增加。保守的計算,1975年-1980年,增幅為10%;1985年-2000年,增幅為20%;2000年-2005年,增幅為80%;2005年-2012年,增幅為100%。
根據美國方面提供的“Almond”有關數據,近年來,美國扁桃仁(即所謂大杏仁)總產量大約100萬噸,其中出口到中國市場占10%-12%。
另據統計,在我國零售市場上,新疆出產的扁桃仁(巴旦木)最高價格為每公斤50元,最低價格為30元;而以大杏仁名義售賣的美國扁桃仁最高價格為每公斤120元,最低價格為90元。
根據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北京科技大學理學院統計系教授、國際統計學會會員王見定計算發現,僅2006年到2011年,中國消費者因為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在中國銷售,至少多花費了185億多元(以2011年價格為基準),其中大部分被中國經銷商獲取,還有一部分被美國經銷商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