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阿里巴巴3月16日宣布將放棄香港赴美國上市一事,香港聯合交易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昨天對外做出兩點表態:尊重阿里巴巴的決定,希望阿里巴巴能夠在美國取得成功;為港交所堅持自己的原則而感到驕傲。
此前,阿里巴巴與港交所就合伙人制度展開了長時間的拉鋸。從去年開始,阿里巴巴多次表示香港是其首選上市地點,但希望在港上市之后能夠保留自己的合伙人制度,也就是允許馬云等公司創始人及高管保留對董事會人事組成的控制權,在相同股權的情況下擁有更多的投票權,以達到以少控多、控制公司的目的。阿里巴巴的這一要求類似于雙重股權結構,但這并不符合港交所的現有規則。港交所一直堅持同股同權,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東都應該得到平等對待。雙方就這一問題展開了多輪拉鋸。
最終,在港交所未妥協的情況下,阿里巴巴選擇赴美上市。對此,李小加昨天回應稱,阿里巴巴是中國最偉大的新興企業之一,希望其能夠在美國取得成功,但他也為港交所堅持法制的傳統和原則而感到驕傲和自豪。
不過李小加也坦言,將繼續審視港交所的上市程序和規則,“該改的就要改”,不能只有一成不變的制度,應該利用社會創新能力堅持改革,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長久競爭力,“特別是對那些領軍新經濟浪潮的創新型公司和科技公司,我們需要靈活應變。”李小加稱,“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在股權架構方面的改革工作不是因阿里巴巴而開始,也不會因阿里巴巴而結束?!?/p>
其實,李小加去年8月就曾公開表示歡迎阿里巴巴再次在港集資,但稱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違反港交所同股同權的上市原則。李小加曾兩度撰文,建議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確保創新型科技公司創辦人任命董事和高管的權力,又警告若香港墨守成規把這類公司拒之門外,將削弱核心競爭力。(記者祝劍禾平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