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2011年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在大運會倒計時100天暨火炬接力傳遞開始之際,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體育總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通知》。通知從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重點、強化執法保護、加強協調聯動、加強宣傳培訓等五個方面對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各省市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和把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有針對性地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及時發布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信息,樹立我國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借鑒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成功經驗,以深圳市為中心、廣東省為重點,其他地區協同配合,共同加強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通知強調,各有關部門要以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為契機,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日常工作中要積極指導開展大運會相關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突出重點市場和重點商品,堅決打擊生產、銷售侵犯大運會知識產權相關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還重點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加強跨地區、跨部門的執法協作,形成保護合力;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平臺,加強信息溝通與交流,共同研究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
來源:大運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