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4項審批權力
在明確監管責任外,《編制規定》還明確,鐵路局取消了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取消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審批;取消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取消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審批等原14項行政審批權力。
“取消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權,意味著以后企業自己修建的鐵路可以與國鐵接軌,這將釋放出大量的自行建造鐵路的需求,而取消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則意味著企業自行購買的車輛可以到國鐵的線路上運營。這兩點相當于將企業修建鐵路的大門打開,未來將帶來巨大的需求。”一位行業內研究員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企業自備貨車是指企業(包括鐵路局及下屬企業)自有資產的貨車和軍方特殊用途貨車。大型煤炭等這類企業多自有自備車,以減少裝運貨的環節,達到優化運輸效率的目的。2011年以前,鐵路對于企業自購自備車的管理比較嚴格,2011年底原鐵道部開始逐漸放松對自備車的管制。隨后帶來了企業購買自備車的大量訂單,僅2012年底中國神華的一次自備車招標就達6400輛貨車。
而對于“取消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審批”,上述分析員表示,這將使鐵路的招投標更加市場化。“原來鐵道部在招標后,會對評標結果再進行審批,這意味著有很濃的行政干預在里面。未來施工、物資的招投標將會更加公正和透明。”
此外,國家鐵路局還將取消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取消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承運人資質許可、取消鐵路工業產品制造特許證核發、取消鐵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認定、取消鐵道計算機聯鎖設備制造特許證核發、取消鐵路貨物裝載加固方案審批、取消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審批、取消鐵路工程及設備報廢審批、取消鐵路日常清產核資項目審批、取消印制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審批等。記者孟斯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