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召開的第三次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管工作會議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表示,我國將力爭在5年內建立比較完善的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監管體系的建設旨在加強對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和監管,提高監測、評價和安全預警能力,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吳湞介紹,目前我國初步建成了以國家、省、地市為基礎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管理組織體系。根據國家食藥監局《關于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我國將力爭通過五年時間,逐步健全全國各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完善規章制度和監測機制,形成比較完善的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基本滿足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的需求。
根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2005年以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后停用了魚腥草注射液、替加色羅、培高利特、抑肽酶、芬氟拉明、西布曲明、右丙氧芬和阿米三嗪蘿巴新等8個存在安全隱患的品種;限制了羅格列酮和尼美舒利的使用范圍,修改了加替沙星、頭孢曲松、頭孢拉定、克林霉素等幾十個品種的說明書,保障了用藥安全;同時,還向社會發布《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和《藥物警戒快訊》等,發揮了藥品安全預警作用。(記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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