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地方政府提交房價控制目標“年考”成績已經進入倒計時。根據中原地產發布的研究報告,截至11月底,在年初公開發布樓市調控目標的城市中,初步統計約有30個城市沒有完成目標,部分城市為完成年底目標開始突擊“限價”做最后沖刺。按照“新國八條”相關規定,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城市將被問責。
住建部統計,“國八條”出臺后,截至3月31日,共有608個城市發布了房價調控目標,公開發布的僅有121個城市。而在上述121個城市中,除了北京明確房價“穩中有降”外,其他城市的房價調控目標均結合當地的人均收入漲幅,或年度GDP漲幅。
與之相對應的是,中國指數研究院12月1日發布的11月百城房地產價格指數顯示,全國100個城市住宅平均價格為8832元/平方米,其中仍有43個城市價格環比上漲,主要集中于二三線城市。而11月住宅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中,威海和煙臺環比漲幅在1.5%-2%之間,汕頭、包頭、太原和聊城環比漲幅在1%-1.5%之間。
在中央堅持調控的信息下,多地政府突擊實施“限價”避免問責。據中國指數研究院發布報告顯示,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陸續出臺限價令控制價格上漲幅度。丹東、韶關等城市主要通過與周邊地區同類樓盤作比較限制銷售價格,而中山、珠海直接以本地區的房價控制目標為價格上限。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