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局公布7個食品安全管理新規征求意見
夜市擬禁止售涼菜
新“京版”食品安全條例將于下月起正式實行,各職能部門也相繼出臺了更加嚴格的食品把關新政。昨天,北京市衛生局公布了7個食品安全管理“新規”,涉及夜市餐飲服務、鄉村民俗旅游等多方面。為規范夜市管理,擬要求夜市不得從事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等生產經營活動。
新規現公開征求意見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將于4月1日起施行。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市衛生局根據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共起草了《北京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北京市鄉村民俗旅游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法》、《北京市夜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法》、《北京市餐飲具清洗消毒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試行)》、《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懲戒)現場公示規程(試行)》等7個規范性文件作為條例的配套實施文件。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3月7日前,市民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至市衛生局法制監督處。聯系電話:83970713電子郵件:fzjdc@bjhb.gov.cn
■餐企管理
餐館受重罰應張貼懲戒公示
市衛生局表示,為了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合法經營,強化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和懲戒作用,辦法擬對餐飲服務機構的違法行為在原有行業內通報的基礎上,增加現場公示環節,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
規定1:12個月內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餐飲單位都將被懲戒現場公示。衛生行政部門將下發食品安全違法懲戒公示書,于7日內送至該被罰單位,并張貼在該餐飲服務單位店堂內顯著位置。餐飲服務單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規定義務后,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撤銷現場公示。
規定2:對餐飲服務單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等媒體予以曝光。
在犯錯者臉上刻字意義不大
有餐企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會讓餐企自覺依規管理好餐廳,搞好衛生與服務,企業如有違規情況,愿意接受顧客的監督。
另一方面,餐飲企業也會有抵觸情緒,“有哪個消費者看到這樣的處罰單還愿意在這家店吃飯呢?這相當于在被犯錯的人的臉上刻上字,其實沒太大意義”。
■夜市管理
夜市不得出售涼菜裱花蛋糕
逛街之余,前往夜市吃些小吃是京城百姓的休閑習慣之一,下月起,夜市食品安全將成為衛生監督部門重點監管對象之一。
規定1:夜市攤位地點選擇應遠離污染源25米及以上,距離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門口200米及以上的經營場所。
規定2:除國家和本市禁止經營的食品外,夜市餐飲服務參與者禁止在夜市餐飲服務場所從事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等生產經營活動。
攤點經營條件應有更多要求
經常光顧夜市、大排檔的張先生表示,夜市等多是露天經營,是否應在新規中加入大風、霧霾等惡劣天氣時禁止擺攤經營,“大風一刮,吃食上都裹上一層土,怎么吃啊”,或者在對攤位要求中,增加門簾或塑料布的遮掩一條。同時,在夜市上常見的炸鵪鶉、炸螞蚱等看著既恐怖、也不知其原料是否正規途徑,因此這類食物是否也應被列入夜市黑名單呢?
■農家樂管理
不得加工顧客自采摘山野菜
隨著民俗旅游的興起,越來越多的游客將農家飯作為到郊區旅游的就餐首選。新版鄉村民俗旅游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辦法中提出,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民俗旅游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行政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規定1:不得采購、使用腐敗變質或霉變生蟲,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等食品安全法規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規定2:嚴禁采摘使用有毒山野菜等植物,不得加工顧客自采自摘山野菜等植物。
發展農家樂管理應更嚴
一線執法人員表示,本市鼓勵民俗旅游接待發展,但從目前的市場衛生情況來說不容樂觀,他有一次到當地的知名農家樂餐館檢查時,外表光鮮的蔬菜種植和餐廳桌椅等環境讓人覺得還比較放心,但當服務員端上菜時,“長長的黑色指甲半截都伸到湯里了,實在吃不下了”。盡管此次出臺了專門的管理辦法,但仍對民俗餐飲的規范留有了一定空間,“畢竟現在是要發展這部分餐飲業”。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民俗旅游接待業的發展,這部分餐飲衛生的標準應該更“嚴格”。(記者 李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