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熱衷在網上淘買食品。 紀晨攝J123
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網店不得銷售散裝食品。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即將于4月1日開始施行,即日起,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配套規范《北京市流通環節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規范》等共5個配套文件,通過官網向公眾征求意見。其中規定,網店等“無店鋪銷售業態”不允許經營散裝食品。
按照《北京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凡是在本市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許可。《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期限為3年。
經營項目則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或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3種類別來核定,尤其是散裝熟食,須特別申報經許可后方可經營。而對網店、郵政、電視購物、自動售貨機等無店鋪經營,明確規定不得賣散裝食品。
記者同時發現,無店鋪經營項目核定只有預包裝食品,沒有“乳制品”銷售一項,這也意味著今后網店也將被禁止銷售奶粉。“網購奶粉存在較大安全風險,不利于監管”,市工商局相關人士指出,特別是一些“海外代購”嬰幼兒奶粉在可追溯性方面都較難控制。
市工商局表示,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一旦出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進行違法懲戒公示,通過網上公示、現場公示等形式,向公眾明示該食品經營者名稱、違法事項和行政處理決定等內容,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