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按照國際規定,銀行應該承擔這類“盜刷”事件的責任。前些年,馬來西亞“盜刷”猖獗,由于該國法律規定“盜刷”產生的損失由銀行全數負擔,有一家銀行就因為不堪賠付巨額損失而倒閉。因為不堪其苦,目前包括馬來西亞在內的歐美、東南亞等地區都已完成了銀行卡向芯片IC技術的升級。
央行指出,隨著周邊地區IC卡遷移的完成,欺詐交易風險有向中國國內轉移的趨勢,欺詐交易的增速開始不斷增大。目前,銀行卡欺詐風險主要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銀行自助設備盜取銀行卡信息,復制銀行卡后竊取資金,或者由于客戶缺乏防范意識,將密碼、卡號通過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無意間泄露給他人。
央行表示,對前一種情況,由于IC卡相對磁條卡來說具有更高的安全性,通過推動金融IC卡建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客戶信息被復制的風險,例如馬來西亞、我國臺灣地區在實施IC卡遷移后,其偽卡欺詐率均降到了歷史最低水平。對后一種情況,人民銀行將聯合相關部門和商業銀行共同開展打擊偽卡欺詐交易,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等方式,增強持卡人的風險防范意識。
為此,央行在2011年頒布了《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稱201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均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合作行業領域,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為結算賬戶的銀行卡均應為金融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