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汪義達在談到財稅體制改革時表示,今后一個時期,應繼續大力促進經濟增長,推進稅費改革,保持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提高財政收入質量,以增強財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礎。同時,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及政策設計;進一步加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發展成果更充分地惠及百姓。
在對此次財稅體制改革寄予厚望的同時,張平也認為推進過程中將面臨不小的困難,并提出要加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首先,降低名義稅率。如果仍保持17%的增值稅率,再增加類似歐美各國購買商品時由消費者繳納的附加稅種,既沒有給企業讓出盈利空間,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將給個人征稅體制的建立以及相關征稅工作造成阻礙。其次,進一步優化稅收結構,持續對產業減稅,擴大個人納稅義務。這方面應注意的是,在向個人征稅過程中需建立與城市化進程相匹配的機制,例如,納稅人應享受與之相應的醫保、社保及公共服務。第三,財政收入和支出必須匹配,應進一步加大公共服務支出。
上述建議與當日發布會的主要觀點相吻合。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龔敏表示,正在進行的稅制體系調整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改變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體制,提高直接稅比重,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居民消費。而提高直接稅比重有多種路徑,不同的路徑可能導致居民稅負水平的不同變化,從而影響居民消費。直接稅比重上升不能以稅負水平增加為代價,換言之,在稅制結構調整的同時,必須逐步降低居民稅負水平,方能調整政府部門與居民部門的收入分配關系,從而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擴大居民消費。
此外,賈康還談到行政成本偏高的問題,他認為這不是財政部門加強管理就能夠解決的,一定要有配套改革。他表示,從機構的合理化方面講,能不能推進整個行政層級扁平化,例如現在的五個層級能不能推進到三層級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