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住建廳和省物價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公布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控制房地產利潤在10%左右。超出價格區間的商品房將無法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也無法取得預售證。通知要求,各城市要劃定區域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將各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在媒體上公布,同時在物價部門的備案價格應在公布的價格區間范圍內。
根據陜西省住建廳、省物價局明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構成和利潤測算標準,商品房成本測算包含土地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銷售稅金等項目。
通知還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關注房價上漲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根據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許可10日內,須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開發建設單位應在商品房銷售之前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備案,備案價格應在所在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范圍內。經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價格及不同樓層的累進加價率應在價格信息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