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一則消息受到廣泛關注:美國百余名富翁致信奧巴馬,要求國家向他們多征稅。而在我國,個人“稅感”沉重今年以來一直是一個沒有間斷的話題,2011年也被戲稱為“稅感”之年。
2011年,我國稅收政策調整中,多項措施直接惠民,但不可否認的是,在完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等問題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增增減減的調控手法,如何才能減輕老百姓的沉重“稅感”?
“怎樣才能讓我少交點稅”?
2011年以來最受關注的“加稅”舉措無疑是房產稅試點的啟動和資源稅改革的全國鋪開。
專家指出,我國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比重并不高,主要還是以流轉稅為主,但流轉稅的繳納可能最終反映在物價上,個人在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時實際上承擔了一部分間接稅。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譬如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購車者事實上承擔了相當于車價40%左右的稅;而消費煙、化妝品等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個人承擔的稅可能更重。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開始實施,這僅是為個人減稅的第一步,要實現個人所得稅“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則尚需要有很多配套政策。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長遠來看,還是要像“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提到的那樣,“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富人個稅征收有灰色地帶”?
在我國個稅征收過程中,工資薪金所得是最容易征收的部分,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卻來自于股息紅利、房地產等財產轉讓所得、拍賣等各種財產性收入。
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汪蔚青表示,由于財產登記制度不夠完善、信息共享系統建設不夠健全,再加上很多交易直接通過現金完成,稅收征收過程中難免出現遺漏,產生“灰色地帶”,甚至一度使得我國個稅成為“工資稅”。
2011年,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頻頻出手,劍指高收入人群個稅征收監管。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撰文指出,如今的窘境是:無論增稅還是減稅,涉及的幾乎都是“大眾稅”。這意味著,在當前尚無主要針對高收入者征收的稅種的中國,讓富人多納稅的通道基本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