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提議14年
從“一號議案”到《反腐敗法》
早在1999年的全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上,時任上海社科院院長的人大代表張仲禮提出了法制反腐觀點,提交了《建議制定國家“反腐敗法”的議案》,至今14年。
這份全國人大史上第一份建議制定《反腐敗法》的議案,被確定為全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的“一號議案”。
當年,79歲的人大代表張仲禮說,許多國家制定了《反腐敗法》或《懲治腐敗法》等法律,而我國只有刑法對貪污、受賄、瀆職等,作了懲治性規定。對革職、降職、開除公職等腐敗行為,“賣官鬻爵”、“弄權敲詐”、“濫用權力”等腐敗現象,或未達到刑罰、處罰范圍,或無懲治性法律規定。從長遠看,依法治腐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
三年后,全國人大代表宋清渭再提制定《反腐敗法》。2005年、2010年,全國人民代表周洪宇、周曉光,也分別提出了反腐立法方面的建議。去年“兩會”上,徐安等30多名江蘇團人大代表提交《制定反腐敗法,對公職人員廉潔作出硬性規定》議案。
法制反腐的呼聲使反腐立法繼續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上的共識。特別是法學界代表,建議加強反腐國家立法,呼吁針對腐敗高發領域、遺漏環節修法。
“反腐敗不能像割韭菜,割掉一茬又長一茬,關鍵在于除掉根、鏟掉土。”今年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張兆安提出的“割韭菜”觀點,立即得到代表委員們的認同。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蘇澤林等均表示,只有制度反腐、法制反腐,才不至于陷入“割韭菜”困局。
3 呼吁7年
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
去年“房叔”、“房姐”事件后,一些城市推出禁止“以房查人”禁令。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云說,“以房查人”禁令違反《物權法》,《物權法》明確提出,我國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只因配套政策沒出臺,才未真正破冰。他推測說,“也許由于反腐因素的介入,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國務院盡快制定不動產交易信息登記及披露辦法”。
昨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指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為預防和懲治腐敗夯實基礎”。
其實,早在2002年“兩會”上,吳念祖代表曾提出建議“制定不動產登記法”。《物權法》頒布后,每年兩會幾乎都有代表、委員呼吁,制定不動產統一登記配套政策。
人大代表韓德云連續七年呼吁另一項制度化反腐措施——官員財產申報。包括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邸瑛琪等人大代表,也連續5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盡快制定和頒布公務員財產申報法。此外,還有全國政協委員蔣洪,持續6年跟“三公公開”較真,呼吁“陽光財政”反腐;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9年連續提公車改革議案。
2011年開始,“三公公開”等制度陸續實施,我國反腐正式進入制度反腐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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