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漲工資,誰給漲——
政府不能直接決定多數人的工資,呼吁企業提薪的同時應給小企業減負
漲工資,誰來給漲?一些職工擔心,國家提出要把大家收入漲上去的目標,可如果老板就是不給漲工資怎么辦?
要把工資漲上去,存在一個由誰來“埋單”的問題。對于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財政可以埋單。對于國有企業,近幾年經營狀況火紅,給職工漲工資不是難題,只要政府倡導,國企通常積極響應,何況目前部分國企最擔心的是被指責職工工資過高。對于大企業、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企業,也有給職工漲工資的能力和空間。
目前,漲工資主要難在競爭性行業里的中小企業。利潤微薄、特別在乎勞動力成本的,是這類企業。工資整體水平比較低、最有必要提高工資的,也是這類企業。
有關部門曾在寧波等地做過調查,發現在用工緊缺的情況下,如果職工月工資提高到2700—3000元,工人滿意度和穩定性都會大大提高。這樣一個工資水平,當地的大企業都表示能接受,甚至有的企業希望政府把最低工資標準大幅提高,能夠壓制同行中的競爭對手。但大量的小企業則紛紛強調,如果提到這么高,恐怕就要關門了。而當地,不論是從企業數量還是吸納就業上講,都還是小企業占多數。
工資真正漲上去,要使企業愿意埋單,也要讓企業埋得起單,尤其是那些利潤微薄、經營環境本就面臨諸多難處的中小企業。目前,我國經工商注冊的近4000多萬家中小企業,提供了約八成的城鎮就業崗位。如何讓這些企業愿意并能夠給員工漲工資,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
蘇海南認為,政府可以通過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合理提高最低工資并加強勞動監察等方式推動企業給職工漲工資,與此同時,也應當防止把職工和企業對立起來,走向另一個極端,不能讓企業真的迫于成本高企而無利可圖“埋不起單”。對于大量小型微利企業,應采取措施減輕其負擔,提高勞資雙方分配的財富比例,進而讓企業有錢賺、低收入職工工資同時較快漲。比如在政府財政收入增幅連年遠高于GDP增幅的時候,或許應當強調稅收約束機制或稅收扶持政策,放水養魚,減輕小企業的稅負,讓小企業有能力騰挪出為員工加薪的空間。尤其是對特定類型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如紡織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餐飲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等低工資行業中大量的微利或困難企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造成經營困難的,可經政府部門認定后給予一定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著力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政府還有責任進一步改善經營環境,給更多的中小企業以更好的發展機會,使中小企業煥發生機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