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環保部通報了2013年第四季度29起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其中,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違法排污再上環保部黑名單,被罰款50萬元。
據環保部介紹,去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有群眾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采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水坑,廢水廢油隨處傾倒在路邊,污染土地和地下水。對此,環保部稱,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環保局已經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企業處以5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該企業對環境污染進行生態修復;同時將案件移送前郭縣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
而在去年的11月28日,中華環保聯合會對外宣布,針對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的嚴重違法排污行為,已經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中石油和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索賠6075萬元。中石油方面當時回應該事件稱,吉林油田已經免去松原采氣廠廠長宋秋國的職務,接受并協助調查。
此前,中石油曾數度登上環保部的黑名單。因為未通過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中石油曾遭環保部項目限批;2013年12月,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環保部列為72家涉嫌環境違法的企業之一。(記者祝劍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