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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實行公交新服務規范 高峰期發車間隔不超5分鐘 2011-09-01 14:33
線路更改,站牌卻未及時更新;高峰時段,公交車久等不至……這樣的情況,不少福州市民都遇到過。記者8月31日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獲悉,為規范公交運營秩序,本月起福建省將正式執行《福建省城市公共汽電車運營服務規范(試行)》以及《福建省城市公交首末站標準化建設推薦方案(試行)》,細化規定公交運營以及服務的具體標準。 高峰時段發車間隔不超過5分鐘 新服務規范明確指出,線路運營發生變化,應提前5天向社會公告。城市公共汽電車經營者應掌握客流變化及車輛運行狀況,保證正常的發車間隔,高峰時段發車間隔不超過5分鐘。此舉將促進各公交運營者加密上下班高峰時段公交車的發車密度。 公交經營者應建立服務投訴處理制度,公布投訴電話等聯系方式,對乘客的投訴應自收到投訴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 站臺長度不少于2個停靠車位 公交中途站停靠6條以下線路的,站臺長度應不少于2個停靠車位;停靠線路多于6條時,宜分組分區段停靠。 “一些公交線路比較多的站點,容易發生公交車排隊進不了站的現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出臺這一規定,在于引導站臺設置,避免公交車排隊問題。目前福州市區大部分站臺已基本實現2個停靠車位,但由于歷史原因或地理條件限制,部分中途站如東街口、南門、道山路口等站點,尚無法實現分組分區段停靠。對于尚未達到這一標準的站臺,相關部門將參照此標準在條件成熟時逐步完善。 未進入站臺區域的車輛應執行二次進站 不少福州市民反映,在上下班高峰時段,或是在線路較多的站點,經常會遇到公交車排隊進站,看不到后面排隊的公交車或者來不及跑過去,導致未能上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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