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10月31日報道, 韓國國會外交統一委員會所屬議員沈載權(民主黨籍)31日透露,外交部和法務部提交的資料顯示,從2009年至今年8月,駐韓外交官犯罪事件共計48起。
具體來看,2009年10起、2010年5起、2011年11起、2012年13起,今年截至8月為9起。犯罪類型包括詐騙、毆打、性騷擾、酒后駕駛等。沈載權說,在這事件中我國政府拘留調查的案件只有1起,未起訴案件有31起,向當事國大使提出抗議的有10起,吊銷駕照等采取行政措施的共3起。
他還表示,外交豁免權不能成為免受處罰的萬能牌,駐韓外交使節至少要為本國形象謹言慎行。
外交豁免權(Diplomatic Immunity)是指國際間為方便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各國依據相互尊重主權及平等互利原則,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互相授予的外交特權之一。外交豁免權包括司法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執行豁免。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員對駐在國負有下列義務:在不妨礙外交豁免權的條件下遵守駐在國法律規定。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蔡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