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5月31日報道,臺灣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警員被少年指控,無照騎車拒檢遭毆打、逼吃狗屎,3警原否認打人;縣警局督察室昨(30日)調閱警車行車軌跡,案發當天,警車在少年指控逼吃狗屎地點蘆竹建國路停留15分鐘。
督察室再約談3名警察王文福、廖述同、簡振哲,簡振哲坦承,在桃園帶到2名少年后,基于義憤在車上動手打人;3名警員供稱,在建國路停留問案,沒逼吃狗屎。
縣警局公布懲處名單,蘆竹分局長蔡萬來連帶記過1次、南崁所長劉明坤處置不當,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務。3名警察嚴重影響警譽記過2次且調地處分,均依傷害罪嫌函送。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