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總指揮室里正在遠程審訊犯罪嫌疑人并同步錄音錄像(陳姝 攝)
總指揮室里同時運行多部光碟刻錄機和錄音設備(陳姝 攝)
中國日報網訊 2009年9月,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程序改革,即省級以下(不含省級)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報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上提一級”改革實施以來,湖南省各檢察機關高度重視,規范執法行為,積極引導自偵部門強化收集、固定證據,提高辦案質量,保證偵查活動依法、順利進行。
9月9日,中國日報網記者來到長沙市檢察院,參觀并深入了解長沙市檢察院在司法改革中如何通過梳理審查逮捕程序和加強信息化建設確保“上提一級”改革的切實執行。
程序規范化:確保改革正確運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9年9月以來,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相繼制定下發了《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程序改革相關工作問題協調意見》、《湖南省檢察機關辦理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審查逮捕工作流程規定》、《湖南省檢察機關辦理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審查逮捕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建立、健全了四項機制,從而確保了改革的規范運行。一是規范辦案程序。二是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三是完善偵捕銜接機制。四是健全捕后跟蹤監督機制。
信息化建設:確保證據無瑕疵
隨后,記者在檢察機關人員的陪同下參觀了長沙市檢察院的辦案區,用鏡頭真實記錄了檢查機關信息化辦案的實地場景。湖南省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證據的審查把關。發現非法取證線索,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于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獲取的口供和以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獲取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堅決依法予以排除;對瑕疵證據,要求偵查部門補正后方能予以使用,不允許瑕疵證據進入下一訴訟環節;對于排除非法證據后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的,不批準逮捕。特別將審查同步錄音錄像資料作為審查證據合法性、開展偵查監督的有效途徑,對于同步錄音錄像反映存在非法取證情形或者訊問筆錄的真實性存在重大問題的,對該證據堅決不予采信。對偵查中存在的取證不規范的行為,及時向辦案人員指出,要求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消除證據瑕疵,瑕疵無法消除的,對該證據不予采信。
記者在與檢察院工作人員談話中了解到,他們口口相傳著一句話:一次不規范、不公正的執法行為,就是簽發了一張人民群眾向我們索要公平正義的“期票”。這種文化氛圍強化了監督者更應當接受監督的意識,展示了檢察機關強化自身監督的決心,體現了檢察機關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信心。(記者:陳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