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發布
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11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這是我國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為了持續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這個計劃對今后四年中國人權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作出了規劃。
授權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全文)
==亮點解讀==
·嚴格執行行政問責制度
中國將嚴格執行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中規定的行政問責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質量、征地拆遷、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的問責力度。依法懲戒因失職、瀆職而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獲得公正審判權利:死刑案二審須全部開庭
中國將進一步嚴格死刑審判和復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審理的程序,實行死刑二審案件全部開庭審理。
根據行動計劃,死刑復核程序中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強化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死刑復核案件的法律監督。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進一步明確死刑適用標準。 ·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中國將強化對刑訊逼供的預防和救濟措施,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行動計劃指出,中國在刑事訴訟和執法工作中,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逮捕階段應注重聽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辯。有線索或者證據表明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重大違法行為的,檢察人員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也應當訊問。 ·進一步保障被羈押人的合法權利
中國將進一步加強對刑事訴訟活動、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保障被羈押人的合法權利。完善監管場所被監管人死亡檢察制度、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調查處理制度。 ·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
行動計劃提出,中國將落實信訪條例,推廣和完善“綠色郵政”、“網上信訪”、“專線電話”、“視頻接訪”、“信訪代理”等做法。堅持各級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推進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加強信訪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推廣應用。繼續加強國家投訴受理中心建設,構建快速高效受理群眾訴求的綜合平臺。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任免信息向社會公開制度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更好保障勞動者的工作權利
《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加快勞動標準體系建設,規范勞動定額標準管理。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進一步加強對兒童健康權保障
《行動計劃》對2012—2015年加強保障兒童健康權設定的目標包括:不斷降低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使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減少出生缺陷所致殘疾;低出生體重發生率控制在5%以下;中西部城市和東部地區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5%,中西部農村地區達到90%;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小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或者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繼續認真履行已參加的國際人權條約
《行動計劃》指出,我國將及時向相關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與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并充分考慮條約機構提出的意見與建議,結合中國國情對合理可行的建議加以采納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