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希臘加入歐洲共同體,成為歐洲共同體第十個成員國。左起第三面旗是升起在布魯塞爾歐洲共同體總部大樓前的希臘國旗。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1965年4月8日,6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并,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條約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1973年,歐共體在正式成立6年之后吸納了第一批新成員——丹麥、英國和愛爾蘭,使得歐共體的成員國由最初的6個增加到9個。進入20世紀80年代,希臘、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相繼加入令歐共體成員國擴大至12個。12國在經濟合作上做出大膽地嘗試,相互之間建立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并建立了統一的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歐共體朝著歐洲國家經濟和政治利益代言人的方向穩步地發展。(麥芽/環球周末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