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在線消息:二戰(zhàn)期間侵華日軍強擄中國勞工索賠訴訟案的原告方律師團2003年12月8日向日本福岡高級法院法庭提交了日本當年的外交文件,從而證明日本政府在上個世紀50至60年代為免于被追究罪責而制造“統(tǒng)一口徑”,并在政界進行活動,有組織地集體隱瞞事實。
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日本當年的“外務省報告”。這項報告是日本政府于戰(zhàn)后的1946年3月作出的,報告詳細記錄了戰(zhàn)時被綁架的中國勞工的姓名、勞工死亡人數和死因等。1957年以后,中國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交出被綁架中國勞工的死亡名單,日本各界友好人士也強烈要求日本政府直接參與將散落日本各地的中國人遺骨送還故鄉(xiāng)的工作。但日本政府隱瞞了存在“外務省報告”的事實,并對這一報告是否存在進行了所謂“實情調查”。
1959年8月,當時的日本外務省和厚生省都把這個報告的存在定為“絕密”。同年3月,外務省官員指示說,“以后一旦有關該報告出了問題,就說確實作出過報告,但報告已全部燒毀,絲毫未存”。此后直到1993年東京華僑總會負責人將通過其他渠道得到的這份“外務省報告”的內容公諸于眾之前,日本政府一直謊稱該報告“已經全部燒毀”。
日本“外務省報告”等外交文件的原文是去年年底第17次外交文件公開時首次與世人見面的。原告律師團對日本政府內部的會議記錄、政治家和民間團體的面談記錄等共計2000多頁文件的全文進行了分析和整理。
日本輿論認為,“外務省報告”等外交文件作為“證明日本政府戰(zhàn)后也一直在進行不法行為的重要史料”,對日本各地進行的其它同類戰(zhàn)爭索賠訴訟無疑也是個有利的證據。
以15名原中國勞工及其遺屬為原告的福岡中國勞工索賠訴訟案,于2002年4月一審被判原告勝訴。福岡地方法院判被告三井礦山賠償1.65億日元,但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日本政府賠償的請求。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服這一判決而繼續(xù)上訴。(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