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走出去"迎來機遇期
醞釀了兩年的“十二五”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日前出臺。
參與論證該規劃的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直接投資研究中心主任盧進勇對記者說,該文件具有規劃性質,具有總綱指導性,切中中國企業海外投資之所需。
根據規劃,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到2015年將達1500億美元,“十二五”時期年均增長17%;對外承包工程2015年合同額和營業額分別達到1800億美元和1200億美元,“十二五”時期年均增長率各為6%;對外勞務合作2015年派出勞務55萬人,“十二五”期末在外勞務超過100萬人。
切合企業需求
盧進勇指出,該規劃明確提出了對外投資合作“十二五”發展目標,也列出了重點工作,包括政策促進體系、服務保障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支持企業跨國經營。
盧進勇說,過去只有“引進來”形成比較完善的政策促進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走出去”方面比較少,此次規劃中明確提出了這兩類企業急需的政策服務體系。
與以往政策不同,規劃中明確提出發展中國的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這順應了“走出去”的中國企業目前欲從“打工者”到“國際投資者”的角色轉換需求。
該規劃出臺的背景是,一方面,對外投資合作充滿發展機遇。世界各國努力實現經濟復蘇,國際直接投資呈現回升勢頭。國際產業重組和資源優化配置加快,各國與中國開展經貿合作意愿加強,而國內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任務日益艱巨,外貿發展方式轉變、原產地多元化、市場和資源有效配置等方面也賦予對外投資合作新的使命。
另一方面,對外投資合作也面臨挑戰。中外文化、利益矛盾增多,全球投資保護主義升溫,部分國家對外資項目的要求和審核日趨嚴格,中資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阻力和經營困難加大。國際安全形勢復雜,對外投資合作境外安全風險加劇。現行對外投資合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仍需完善,金融機構相關產品和服務尚未滿足企業需求,中介服務機構相對缺乏。企業人才矛盾突出,市場研判和風險防范能力有限,社會責任意識有待提高。
中小企業看到機會
對外投資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提出,支持各類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鼓勵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化,推動骨干企業與中小企業加強合作,增強競爭力。
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境內投資者共在全球178個國家和地區設立對外直接投資企業1.8萬家,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3220億美元。
然而,這些投資額70%以上由央企完成,地方企業僅占20%多,這其中主要是民營背景的中小企業。
杭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對外經濟合作處處長吳堅說,省級地方企業境外年投資規模只有100億美元左右。境外投資額排第一的浙江省境外投資額在2011年也只有20億美元~30億美元。
世貿組織總干事拉米在今年年初的冬季達沃斯論壇上曾表示,中國下一輪海外投資將遭遇更多阻礙,因為西方世界認為每一個出海的中資企業背后都有政府身影。“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支持中小民營企業‘走出去’是個迫切的任務。一些資源能源海外項目,央企所遇到的政策障礙會越來越多,而中小民企面臨的海外阻力較小。”吳堅說。
目前,很多中小企業希望從審批和金融方面獲得重視與支持。“他們希望得到法律意義上的明確支持。”吳堅說。
一般來說,10億美元以上的海外投資項目基本由央企來做,項目立項須經過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小企業很難通過這種方式獲得項目審批。
即便是吉利這樣的知名民企,在收購沃爾沃時為了等待繁瑣的審批,也耽誤了交割日期,損失上千萬歐元的滯納金。“如果在大項目審批上有更大的寬松度,中小民企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吳堅說,其實,民企海外投資一般是豁出身家性命的,不對項目有充分把握不會輕易出手,在項目的前期評估和風險考核上肯定是力求精確、讓損失最小,因此對項目“安全性”的考慮應適度放寬。
對外投資合作“十二五”規劃出臺之后,他們更希望獲得國家審批支持,希望高層從觀念上認同民企去拿大項目,在國際市場完成突破。
某地方民企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已經感覺到國家政策在向“走出去”的民企傾斜。目前其企業正在東南亞某國投建大型海外石化基地,金額約為40億美元。
如果該企業今年能順利完成投資,這將是繼吉利之后中國民企最大的海外收購項目。
這位企業負責人說:“央企動輒上百億元的境外并購項目歸根結底拼的是金融支持。”他進一步指出,央企海外投資得到國開行、進出口銀行的貸款額度大、周期長、利率低,中小企業也希望能像央企一樣,得到政策性銀行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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