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平 現任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副主任。
事發一個月后,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仍然未能找到解決之道,此次事故給全球環境造成的影響目前仍然難以估算。這也給全世界的民用核設施敲響了一記重重的警鐘。
日本核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暫停審批新核電項目,但專家認為,核電作為清潔、安全能源加快發展的大趨勢不會改變。
針對發生在鄰邦的這次核電事故,我們有著怎樣的應對之策?我國的核電設施安全狀況如何?一旦發生事故,各部門將如何協同處理?我國核事故應急體系有何特點?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對話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副主任許平。
■人物
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
■簡介
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國家國防科工局,是全國核事故應急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后者1995年設立,目前由國務院和軍隊的20多個部門組成,由國家國防科工局牽頭。應急辦的常規工作包括貫徹執行國家核應急預案,協調、督促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檢查指導和協調有關地方政府和核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負責國家核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組織核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習等。
插圖/李明輝
■應對日核事故
每次事故都是教材
京華時報: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對我國造成一定影響,當前應急辦主要開展哪些工作?
許平:核事故應急國家聯絡點設在應急辦,因此這里也是權威信息的中心站。3月12日開始,每天接收國際原子能機構發送的有關日本核事故情況的國際通報,隨后分發給協調委成員單位。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權威科研機構根據IAEA通報的數據進行分析計算。同時,每天進行會商,例行會商時間是下午4點到6點,根據具體情況,會商次數還會增加。
即使是在平時,國家核事故應急值班網也是24小時運行。日本核事故發生以來,除應急辦工作人員外,輻射防護、輻射監測、醫學應急等研究中心專家也全天候待命,最快時間分析研究并反饋研判結果。每天權威發布,做到信息公開透明,對老百姓負責。
京華時報:從目前情況看,你怎么評價此次日本核事故的應急處理?
許平:每次核事故對我們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教材,讓我們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真正遇到事故才不至于慌亂,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這次日本應對災難性核危機中,很突出的一點是社會層面沒發生恐慌,從最初的1公里、2公里、3公里再到10公里、20公里范圍撤離人員,總的感覺很有序。也許因日本原本就自然災害頻發,孩子從小接受防災自救教育。
國際上也有批評意見,如工程搶險顯得有些束手無策,但核泄漏發生后,現場劑量非常高,人員無法接近,且很多檢測儀器無法工作,對人危害性大的地方確實不應蠻干。另外缺點也有,如事故發生后向外報告的信息較少,向大海排廢液前未向鄰國通報,我個人覺得這樣不妥。
■應急管理體系設置四級應急響應
京華時報:我國核應急工作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許平:在此之前,世界核電史上發生過兩次嚴重核事故,一次是1979年發生的美國三里島事故,沒有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的釋放,但當時因為沒有完善的應急預案,導致公眾無謂恐慌,承受了極大的心理壓力。另一次是1986年前蘇聯發生的切爾諾貝利事故,是一次災難性事故。這兩起事故均暴露出管理當局在應對嚴重事故方面缺乏足夠的思想、組織和技術等方面的技術準備。
每次事故都給了人們以深刻的啟示,特別是切爾諾貝利事故后,核工業界在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在核電站選址、設計、建造、運行以及核安全文化建設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進和加強措施,安全水平不斷提高。核電站發生嚴重事故的概率已非常之低,但正如專家所說,概率低不等于零,有備才能無患,仍須高度重視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我國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建核電站,1984年成立國家核安全局,對民用核設施的核安全進行獨立監督。1986年前蘇聯發生切爾諾貝利事故,我們一邊總結教訓,一邊在秦山、大亞灣等核電站建設中積累經驗,我國核應急工作就在那時開始起步。
京華時報:我國核應急管理體系由哪幾部分組成?
許平:我國借鑒國際經驗,結合自身國情,建成三級應急管理體系。第一級在國家層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國防科工局牽頭。第二級在省、區、市設立應急委員會,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特點,放在環保、人防、地方科工等部門。第三級為核電廠。國家協調委由20個不同部門組成,地方部門更多,甚至達20多個。應急管理原則以屬地管理為主,省里還設若干專業隊,如通訊、氣象、醫療、檢測、去污等,萬一出了核事故立即啟動,做具體技術處理和處置工作。如放射性物質釋放到核電廠外,省里須對老百姓健康和環境保障負主要責任,核電廠則在出事故時負責工程搶險,力量不夠由地方政府支援。
京華時報:眾多部門間如何協調開展工作?
許平:核應急工作方針中有一條,即“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一旦出現情況,則需打破以往條塊觀念,通力合作。部門按照相應職責開展工作,如環保部門負責環境輻射監測,海洋部門負責海洋輻射監測,氣象部門做氣象預報和分析,萬一出現像日本這樣需撤離老百姓、進行安置,就需民政部門出力。協調委員會成員為各部門分管領導,日常工作中設聯絡員組,各單位指派專人負責聯系,由司局級和處級兩級組成。
京華時報:我國核應急狀態如何分級?
許平:事故分級主要針對核電廠,分為應急待命、廠房應急、場區應急和場外應急這四級。
第一級是應急待命,為最低狀態,發生的情況可能對核電廠安全造成影響,如臺風、海嘯來襲,需做好萬一的準備。根據放射性范圍,第二級為廠房應急,屬于局部,非常有限的應急。第三級是場區應急,通俗地說就是放射影響達到核電廠邊界。最高級即場外應急,已超出核電廠邊界,國際上通俗的說法叫總體應急。
日本此次顯然屬總體應急,影響范圍達全國47個縣,目前采取措施包括核電廠20公里內撤員,20至30公里部分地區采取分發碘片等措施,更大區域內對食品、飲用水進行控制,并在福島周邊30公里海域內禁止捕魚作業。
報告制度是核應急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出事故必須向應急辦報告,核電廠至少需向三個部門,即省管理機構、國家應急辦和環保安全監督部門報告,這方面有具體法規。如沿海地區每年有臺風,可能對安全構成威脅,核電廠處于一級待命狀態,一般半小時內,最快15分鐘內即向上報告,可口頭先報,書面再報,這是在正常情況下,若發生事故則需隨時報。
■我國核電安全二級以上事故零發
京華時報:我國核電廠總體安全情況如何?
許平:我以前在國家核安全局工作,很多人不知道它是什么機構。我感覺核安全教育非常必要,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其最早用在軍事上,從原子彈到核潛艇,最后才到民用,目前成為主流,讓核能造福全人類是我們共同的愿望。但幾次核事故讓很大一部分人談核色變,也使核電發展受到一定挫折。
世界上本就沒有絕對的安全,核電廠事故概率非常低。按國際標準,3級以上算事故,3級及以下算事件,我國至今未發生過2級以上的事故,僅有放射性水滴漏、燒傷等事件。
目前我國核電廠從評估、設計等各方面,都在盡量降低發生嚴重事故的可能性,二代改進型核電廠發生核物質大規模釋放的可能性是10的負6次方,甚至更小,真可謂微乎其微。
京華時報:日本核事故對我國核安全會產生哪些影響?
許平:核事故危機往往超出一國之界,我們常說,核無小事,盡管目前日本核事故對我國公眾健康不會造成影響,但確實有間接影響,如對老百姓心理上的震動,前不久發生搶鹽事件等,我們需要進一步向公眾告知國內核電建設基本情況、宣傳核防護知識。
另外,這次事件對今后核電發展也是一大挑戰,但在能源緊缺、環境生態惡化情況下,核作為清潔安全能源,發展的大趨勢和方向不會改變,但日本核事故也給我們很多新的啟示,如考慮更復雜極端的情況,想問題更周全。
京華時報:我國核電發展如何與國際接軌?
許平:我們國家發展核電從一開始就與國際接軌,從核電站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到退役,每個過程都有相關法規、規章及許可證把關,必須滿足國家現行安全標準才允許建造與運行。另外,國際上核電站需定期作全面評估和檢修,我國核電站每10年需全面評估,定期停堆檢修,看設備部件狀況,不行即更換,有一整套運行比較嚴謹的安全保障體系。
京華時報:目前我國核安全相關法律體系如何?
許平:有《放射污染防治法》《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衛生部、環保部等均設立部門規章,下面還有一大堆技術文件作參考和引導。但目前還沒有專門的原子能法,現由工信部牽頭,各部門正在協調研究。專門法的設立非常必要,在發展和安全兩方面給予法律保障,日本核事故的發生,應該說能促進這部法律更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