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互利雙贏,這是中美各界的一致共識。但在落實這個共識時,卻經常不可避免地出現雜音。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美國不斷對中國商品實施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作為最新的例子,美國商務部17日作出裁決,對中國產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用鋼絞線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即“雙反”)制裁。
美國一方面對進口的中國商品揮舞大棒,另一方面還在積極促進對華出口。近日,美國商務部長駱家輝率龐大貿易代表團前往中國。在駱家輝出發前,記者在采訪時曾詢問他:“你多次強調美國將推行積極的貿易促進戰略,但美國目前卻對許多中國商品采取了很多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你怎么看這種矛盾?”
對于記者的提問,駱家輝辯稱,這些制裁案件都是美國企業提起的,它們認為受到了中國產品的沖擊,而它們提起訴訟后,政府必須履行裁判責任。同時駱家輝也再三強調,受美國制裁的中國商品只占中國輸美商品總額的3%,“我們不應該關注制裁的數量,而應該關注受到相關制裁和沒有受到制裁商品的總值,我要再次強調的是,只有3%的(中國商品)受到這些(制裁)措施的限制。”
這應該也是中美就相關案件交涉時美方的一貫口徑。駱家輝將原因都推到了企業身上,這樣的解釋就有道理嗎?
還真未必!
奧巴馬政府執政后,美對中國商品不斷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美國政府名義上擔任中間裁判角色,但從過去一年的實際訴訟結果看,美國政府在明顯偏袒訴訟方。在一些涉華貿易案件中,甚至做到了美方有訴即受理,有受理即對中國商品制裁,有制裁即高關稅制裁的結果,嚴重超越了執法機構的合理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