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 按照《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國務院將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范經營、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同時,《意見》強調,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直以來,銀監會對于投資入股金融機構都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其中,村鎮銀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其總股本的10%;小額貸款公司的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
《意見》提出,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這是否意味著《意見》的出臺將使得原有的限制被突破?一位業內人士認為,《意見》只是強調了政策面的聲音和信息,可能暗示著趨勢,但不代表會進行調整。郭田勇則認為,為鼓勵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可以將自然人投資入股中小金融機構的比例從10%上浮至15%或20%。但過程將是漸進的。
《意見》還規定,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同時,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參與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從政策上來講,有關部門并沒有對民營資本進入設置障礙,但由于存在很多其他方面的原因,在民營資本進入的道路上一直存在一道“玻璃門”。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認同“玻璃門”的存在。他指出,要讓《意見》真正落實,必須從兩個層面推進,打破“玻璃門”。
“一方面是金融機構,尤其是地方性的金融機構在增資時,控制方不要再給太大的壓力;另外,盡管要防范風險,但金融監管部門也應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盡可能創造條件,讓民間資本進到里面來。”郭田勇表示,“既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往里放,也不能因噎廢食”。
《意見》還強調,要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如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簡化中小金融機構呆賬核銷審核程序;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業務實行與村鎮銀行同等的財政補貼政策等。同時,各類金融機構要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創新和靈活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金融服務。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監管部門要不斷完善民間投資的融資擔保制度,健全創業投資機制,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繼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
國泰君安證券金融行業分析師伍永剛指出,《意見》有利于金融服務機構治理結構的改善和競爭機制的完善,提升金融服務行業的活力。但他也同時指出,在鼓勵民營資本進入的過程中,針對民間資本的資格審查不能缺省。他認為,未來應主要考察民營資本的實力、長期發展理念等技術指標,防止出現頻繁進出、防止因短視而造成金融機構的長期發展不穩定。(記者 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