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浙江省首部濕地保護專門法規——《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將正式施行。
據最新調查顯示,浙江省濕地總面積111.01萬公頃(不含水田面積),相當于我省國土面積的10.9%。其中,西溪濕地2009年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也是國內首個集城市濕地、農耕濕地、文化濕地于一體的國家濕地公園。淳安千島湖濕地、慈溪庵東沼澤區濕地、平陽南麂列島自然保護區濕地、龍灣靈昆島東灘濕地和長興、吳興太湖濕地被列入《中國重要濕地名錄》。
一直以來,浙江省一直沒有較為全面、系統、有針對性的關于濕地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盡管浙江省擁有豐富的濕地資源,但是浙江省的民眾對濕地認識不足,保護意識薄弱,侵占破壞濕地的問題常有發生。這次《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的頒布施行,將成為濕地保護的有力法律保障。同時,浙江省政府將以此為契機,大力宣傳濕地知識,完善濕地保護機制,增強民眾的保護意識。
據浙江省林業廳總工程師藍小光介紹,《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共47條,分總則、規劃與名錄、保護方式、管理措施、法律責任等6部分。
《條例》中規定,浙江省將成立省人民政府濕地保護委員會,專門負責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條例》實施1個月內,相關主管部門應公布需要保護的濕地名錄,并及時予以調整、補充。
此外,浙江省將按照實際情況,實行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和濕地保護小區3種保護方式。將濕地保護小區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針對性的解決小型濕地的保護,使得濕地的保護更加全面。
藍曉光工程師表示,今后濕地周圍的土地開發將經過嚴格的審批。同時,對因濕地保護而受到損失將依法予以補償,做出妥善安排。
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社會理想,同時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同等重要的高度。濕地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需要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大家能從自身做起,保護我們美麗的家園。(記者 周依依)
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