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昨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本周五表決
現行的《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實施至今已有14年。
今年6月份,相關的修訂草案,提交到寧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昨天,寧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再次審議《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稿》)。
按照會議議程,這份修改稿本周五下午進行表決。若表決通過的話,寧波出租車的一些規定就要變了。尤其老煙槍們,要特別注意下,根據《草案修改稿》的內容,出租車在行駛中,全程禁煙。無論對司機還是乘客,都有明文約束。尤其請乘客記牢這點,免得到時被請下出租車,還一頭霧水。
出租車在行駛中,要全程禁煙
雖然出租車副駕駛位置前有禁煙標識,但煙癮上來了,老煙槍們可就顧不上了。現在,寧波要立法約束車內吸煙這一陋習。
在6月份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明確了的哥的姐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也特別提出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在車內吸煙、飲食”。
修改后的條文規定,司機“禁止在行駛過程中吸煙”。另外,司機在行駛過程中,也禁止接聽手提電話。若乘客遇到這些狀況,可向96520投訴。
一旦查實,司機要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30日以下的車輛營運權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單位吊銷車輛營運權證、從業資格證”。
要注意的是,“禁煙令”對乘客也同樣有效。《草案修訂稿》第二十六條約定,乘客“在車內吸煙、吐痰等”,司機可以拒絕載客或者終止服務。
也就是說,只要出租車一開動,無論對司機還是乘客都是全程禁煙。
“顯示空車”時,四種行為算拒載
打的最恨什么?拒載肯定是其一。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拒載,《草案修改稿》也重新進行了明確。
修改稿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拒絕載客的行為,不過前提是“出租汽車顯示空車時”。
這些情形分別為:遇乘客招呼停車后,不載客的;在公共場所候客時拒絕載客的;主動招攬乘客后,拒絕載客的;在核定經營區域內,以自定營運目的地等方式挑選乘客的。
按照《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二條規定,經查實,違反這一規定的,同樣可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30日以下的車輛營運權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單位吊銷車輛營運權證、從業資格證”。
身高低于1.2米的未成年人搭乘公交,要有人陪同
同日,《寧波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寧波市獻血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寧波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修正案草案)》也提交至市人大常委會。
其中,與6月份提交《草案》相比,《寧波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也有了變動。比如,第五條新增“鼓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排放車輛;鼓勵推廣使用一定比例的裝備有無障礙設施的車輛”。
另外,《草案》固定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應當有他人陪同乘車;《修改稿》中,需他人陪同乘車的,增加了“身高一點二米以下的未成年人”。
本周五下午,與出租車、公交車、獻血相關的3份條例,將進行全體表決。(周文丹)
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