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9日獲悉,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浙江省將建立以國家助學金、困難學生免學費、學校獎助學金為主要內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據了解,日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已公布《浙江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助學金列入財政資金支出計劃,對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資助,資助面占到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10%左右。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各市、縣(市、區)則根據當地發展實際,在1000元至3000元范圍內分檔確定資助標準。助學金將以銀行儲蓄卡的形式直接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此外,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且舉辦者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其招收的符合申請條件的普通高中學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