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的醫療費用,互助補貼可以報銷一半以上……
近日,杭州正式啟動《企業在職職工醫療互助辦法》,這是市總工會緩解職工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狀況而構筑的抵御疾病風險的又一道“防線”。
記者了解到,凡參加職工醫療互助的企業職工,在一個互助期內,發生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符合醫療開支范圍的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經統籌基金支付后,個人承擔在3000-20000元(含)之間的部分(不包括自理、自費部分)醫療費可享受不同程度的補助。
補助標準按不同比例分段累計的方式計算。3000-5000元(含5000元)之間的部分補助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之間的部分補助5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之間的部分補助70%;15000-20000元(含20000元)之間的部分補助90%。一個互助期內,每人最高可享受11100元的醫療互助補助。
杭州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辦法》本著“無病我幫人、有病人幫我”的互助互濟原則,按每人50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互助金。這筆錢既可由職工所在企業出資繳納,也可由企業、工會、職工共同繳納,由所在單位工會統一上繳至杭州市企業在職職工醫療互助管委會進行管理?!掇k法》要求在職職工、會員人數100以下的單位,參加醫療互助的人數不低于90%;100以上的單位參加醫療互助的人數不低于80%。
據悉,職工醫療互助實行分期進行,每個互助期為一年。首期職工醫療互助的起止時間為2011年7月1日到2012年6月30日,此后依此類推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