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云南省教育廳發布了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東歐獨聯體地區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的遴選細則,最終將選派5名優秀人才出國留學,留學國家包括哈薩克斯坦、立陶宛、拉脫維亞等15個國家。
留學項目分為: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生,留學期限為6-12個月,申請時應為相關外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學生或碩士一至二年級學生。本科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48個月,申請時應為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在讀專科、本科一年級學生。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24個月。申請時,應為本科應屆畢業生。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個月,申請時應為碩士應屆畢業生、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訪問學者,留學期限6-12個月,須為所在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申報方法為各單位組織參加教育廳2013年3月23日初審,獲推人選進行登陸國家留學信息平臺網絡報名(http://apply.csc.edu.cn),并按要求上報申請材料和對外聯系材料。(記者 李映青 實習生 郭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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