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590項民族民間文化列入非遺保護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執法檢查匯報會上獲悉,云南省啟動實施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工程,建立分級分類保護名錄體系,現已有各級政府批準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8590項。
在批準公布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中,有國家級90項、省級197項、州(市)級2881項、縣(區)級名錄5422項,傣族剪紙、藏族史詩《格薩爾》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在對全省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及民族民間技藝傳承人進行大規模調查的基礎上,云南省率先在全國開展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傳承人命名,建立起四級傳承人認定體系。目前,已命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3698人,其中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51名、省級傳承人824名、州市級傳承人970名、縣(區)級傳承人1853名。近年來,云南省還通過建立阿詩瑪創世史詩、彝族海菜腔、傣族制陶等一批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依托的傳承基地,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支持傳承人開展活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省共有47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展示館(所)、12個民族博物館。
同時,云南省積極制定出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今年4月,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強公共文化惠民體系建設的意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全省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省政府決定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經費1000萬元。(記者 劉曉穎)
來源:云南日報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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