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依法秉公廉潔用權
——二論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書記專題學習研討班精神
“權大還是法大”“第一責任和責任第一”“為官為什么”……對這些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思考、鞭辟入里的分析、身體力行的回答,既是增強從嚴管黨治黨、落實主體責任自覺性的思想動員,也是樹立正確權力觀、法治意識和擔當精神的實踐檢驗。其中一個重要遵循,就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秉公廉潔用權。
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關鍵是弄明白法律規定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否則本事再大,也得與公權力“絕緣”。不守規矩、藐視法律,必然導致徇私枉法、“任性”用權,最終踐踏黨紀國法,墮入犯罪深淵,這也是武長順等人違紀違法案件帶給我們的深刻教訓。換言之,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法治能力,直接關系到法治建設總體進程和目標的實現,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少數關鍵”。
如何當好這個“模范”?還是要從自身做起,發揮帶頭作用:在尊法敬法中當好引領者——摒棄特權思想、人治思維、長官意識,對法治常懷尊崇、信仰、敬畏之心,不謀求法外特權,不尋找法外之地,推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鮮明導向;在學法懂法中當好先行者——把學習和掌握法律作為修身、為人、從政、做事的必修課程、必備素養、必過門檻,先學一步,多學一點,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在守法護法中當好捍衛者——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謀劃工作善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善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善用法治手段,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在用法依法中當好示范者——嚴守權力邊界,為權力戴上“緊箍咒”、設置“防火墻”、擰緊“螺絲扣”,不亂作為、濫作為,切實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權由法定,權依法使。領導干部必須清醒認識權力是誰賦予的、權力該為誰服務,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上嚴于律己、慎獨慎微,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不讓權力有絲毫偏向、越軌、缺位。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真正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就能做好“依法治權”這篇大文章,為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為人民群眾謀求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