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原局長段波(右一)。(資料圖片)
“我一件襯衣一萬多,你們誰送得起?”段波環顧會場,厲聲強調,“趁早別跑別送,我只認工作!”
說起前任局長段波,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多位警員均提及上述場景,即使在段波落馬之后。
2010年9月30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段波因受賄2431.2748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12月13日,針對段波“改判無罪”的上訴請求,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自2009年1月7日段波被“雙規”以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民眾多方揣測,傳言喧囂,但段波所涉案情一直沒有公布。
隨著終審裁定的下達,段波案塵埃落定,但它留給人們的震驚和思考,卻依然沉重。
春節前夕,記者幾赴運城、臨汾等地,通過采訪數十位知情人士,試圖揭開段案背后鮮為人知的內情。
潰壩大案引發的落馬
案情要回溯到兩年前。
2009年1月7日上午,臨汾至運城的高速公路路口,氣氛緊張,每一輛過往車輛均被仔細盤查,下午2時許,一輛車牌號后面幾位數字為“0001”的豐田霸道警車出現,車上人員當即被控制。
當晚,段波被“雙規”的消息不脛而走。
運城新聞界一位同行向記者講述了親歷的一幕:1月7日晚上,他和同事陪一位投資商吃飯,席間,記者們電話不斷,內容幾乎全是圍繞段波,震驚不已的人們,四處求證。投資商忍不住問,“誰是段波?”此語立即招來記者們善意的嘲笑,“你OUT(落伍)了。”
在臨汾、運城地區,段波之名可謂家喻戶曉。翻開這位前公安局長的履歷,光環之多令人炫目:全國優秀人民警察、中國百名優秀青年衛士、全省公安系統百名功臣、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4月,段波由臨汾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升任運城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官至副廳。
“彌勒面貌,相撲體態,鷹隼眼光,雷霆作風”,這是山西政法界一位人士對段波的評語,因其傳神經典,廣為人知。他在運城掀起了“打黑除惡”風暴,延續了之前在臨汾“鐵面打黑”的威名,贏得廣泛好評。
為了凈化警察隊伍,段波還誠邀各界人士擔任警風警紀監督員,并向社會公開承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一位與段波相熟的作家朋友,有感于他在山西政法界的影響力,由衷贊嘆,“天下誰人不識君!”
這樣一位政法精英,突遭“雙規”,臨汾、運城地區震動頗大,有人感慨說,“雙面段波,功不可沒,罪不容恕。”
1月7日上午,辦案人員兵分幾路,執行絕密任務,于是有了高速公路上那一幕。段波后來告訴辦案人員,前一天晚上,他回臨汾赴宴,大醉,其間接到了運城市委主要領導電話。當時,他預感不祥,設想過種種后果,但最終選擇了面對。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發生尾庫礦潰壩事故,277人遇難,舉國震驚。根據中央部署,中紀委、監察部會同山西省紀委及有關部門,對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紛至沓來的舉報信,都提到了一個名字——段波。礦主張佩亮與段波乃至段家的關系,“臨汾人都知道”。
2010年9月30日,張佩亮一審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但是,外界地動山搖,段波處變不驚。就在潰壩事故前后,運城市公安局剛剛完成了一場大規模的干部調整,整個過程平穩有序,反響良好,眾多民警都記得段波大會小會的訓誡:“我不缺錢,你們也送不起,我只認工作!”
只是,光鮮亮麗的表面,難掩憔悴身心。為了避免國務院聯合調查組查到自己,段波頻繁“召見”相關人員,分析形勢、制定策略,“能補救的補救、能銷毀的銷毀”,但在真相面前,同盟土崩瓦解,謊言無處藏身。
2009年11月15日,由山西省紀委移送,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對段波正式立案偵查,同年11月19日,段被刑拘,隨后被批捕,對段家的搜查隨之展開。
段家位于臨汾市堯都區的一處獨門獨院,奢華場景令人難忘。辦案人員隨后趕到北京,女兒住在其中一處名為“觀塘”的別墅。另一處豪宅,由段波之妻徐某與上中學的兒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