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改革新動向
編者按: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圍繞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取得明顯成效。為使廣大網友了解紀檢監察機關改革新動向,本網今日推出專題報道,聚焦各地紀委有關工作的新舉措、新變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認真研究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形勢和任務,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對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將黨風廉政建設室和糾正不正之風室合并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將執法監察室和績效管理監察室合并為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新設立2個紀檢監察室,減少了職能交叉,加強了監督和辦案力量。同時,對過去參與的領導小組、協調小組、聯席會議等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125個精簡至39個,確保主要精力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來。
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的示范帶動下,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積極改進工作思路,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指成拳再發力,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轉職能:立足本職,準確定位】
調整內設機構
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調整內設機構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紀委圍繞“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能定位,調整內設機構,確保主要精力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來。截至10月底,已有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初步完成內設機構調整。其中,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將黨風室、糾風室合并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將執法室、效能室合并為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新設立1—2個紀檢監察室。
精簡議事協調機構
各地紀委還精簡了過去參與的領導小組、協調小組、聯席會議等議事協調機構。截至10月底,15個省(區、市)紀委已完成調整工作。調整后,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平均減少了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