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
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
國辦發〔201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是“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是實現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目標的重要基礎。醫改實施三年多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全面推進,初步建立了基本藥物制度,構建了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基層運行新機制。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醫改成果,現就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著力解決基層醫改面臨的新問題,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健全長效機制;鞏固基本藥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補償機制、藥品供應、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創新監管方式,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