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3名宣傳系統局級領導干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2名
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應是中央在京單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北京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一般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即196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現擔任副局級職務,或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滿2年,即2010年12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滿4年,即2008年12月(含)以前任職。
4、在國有企業工作的報名人員,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層(含)以上管理人員和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中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5、一般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或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6、中共黨員。
7、身心健康。
8、具有北京市戶口。
9、現工作單位和行政關系均在北京。
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