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我國將采取立法、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合理規劃全科醫生的使用和培養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全科醫生制度的建設。
根據《指導意見》,我國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推動修訂執業醫師法和相關法規,提高醫生執業資格準入條件,明確全科醫生的執業范圍和權利責任,保障全科醫生合法權益。研究制定醫生多點執業的管理辦法,明確自由執業者的職業發展政策,引導醫院醫生到基層提供服務,鼓勵退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為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建設,《指導意見》提出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基礎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建設以三級綜合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為臨床培養基地,以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實踐基地的全科醫生培養實訓網絡。
《指導意見》規定,政府對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建設和教學實踐活動給予必要支持;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補助。衛生部會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臨床培養基地、實踐基地的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定全科醫學師資標準,依托有條件的高等醫學院校建設區域性全科醫學師資培訓基地,重點支持基層實踐基地師資的培訓。
為合理規劃全科醫生的培養使用,《指導意見》要求國家統一規劃全科醫生培養工作,每年公布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名單及招生名額,招生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各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統籌本省(區、市)全科醫生需求數量,以縣(區)為單位公布全科醫生崗位。以醫生崗位需求為導向,科學調控臨床醫學專業招生規模。衛生部要制定全國醫生崗位需求計劃,教育部在制定臨床醫學本科生和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時要與醫生崗位需求計劃做好銜接。
《指導意見》還要求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學)會作用:加強相關行業協(學)會能力建設,在行業自律和制訂全科醫生培養內容、標準、流程及全科醫師資格考試等方面充分依托行業協(學)會,發揮其優勢和積極作用。
為積極穩妥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開展試點推廣,做好輿論宣傳引導工作。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