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國家質檢總局就公示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簡稱汽車“三包”),向社會廣泛征集意見。但之后連拖6年,杳無音信。
近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相關人士透露,汽車“三包”已經進入深入研討并著手制訂可操作細則規范階段,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出臺。這對國內的車主們來說,無疑是個喜訊。
汽車投訴逐年上升,南京4年受理近千件
近幾年,隨著汽車銷量的突飛猛進,汽車投訴也越來越多。據統計,去年前三季度,全國消協接到的汽車投訴就達1.3萬余件。
南京目前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100萬輛,汽車投訴同樣逐漸上升。為幫助消費者維權,2006年底,市消協專門成立汽車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至今已受理各類汽車投訴近千件。這還不包括車主通過其他途徑進行的維權。
市消協汽車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徐進介紹:“僅去年,我們受理的汽車投訴就有近300件?!?/p>
眼下不同廠家包修期限各異,且只修不退換
記者調查獲悉,由于汽車“三包”“難產”,目前各廠家推出的汽車售后包修期限也不盡相同。汽車包修期限一般都承諾為2年或6萬公里,即汽車購買后2年或行駛6萬公里,其中任何一項超過了,就不再享受免費維修。但也有很多汽車,包修期限只有5000公里、1萬公里或2萬公里。
徐進介紹,由于缺乏汽車“三包”,汽車廠商往往把“三包”變成“一包”,哪怕出現再嚴重的質量問題,往往也是只管維修,多次維修不好也不愿給換車,更不用說退車了。他舉例說,曾經有名消費者,發動機2年內先后被維修4次,但第5次發動機再次出現故障時,剛好超過包修期3天,廠家就拒絕免費維修了。
“三包”難產根源是各方博弈,權、責、利難平衡
質監部門相關人士認為,汽車“三包”難產與汽車廠商強烈抵觸有直接關系,草案不斷研究修訂的背后,是各方利益艱難而又復雜的博弈。如果各方權、責、利不能很好地平衡,即使汽車“三包”出臺了,執行也將非常困難。
比如,汽車“三包”草案中首次提出了“退車”概念,規定“在‘三包’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兩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的,銷售商應負責為消費者退貨”。這就讓許多廠商如坐針氈。
南京一家汽車維修廠負責人認為,從有利于消費者維權、有利于汽車行業發展的角度來看,汽車“三包”標準既不能定得過高也不能過低。
“三包”出臺后有望“同病同治、同損同賠”
市工商部門相關人士認為,汽車“三包”出臺后,將明確生產商、銷售商、維修商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制度化、規范化汽車產品的權責關系,現行制度下無法徹底解決的維權難題有望迎刃而解。
一個典型案例是,去年,豐田在中國召回豐田RAV4問題車型時,其相關負責人在北京稱,要按照市場所在國的法律來履行對消費者的義務和責任。其潛臺詞被解讀為:中國的法律沒有規定的部分,豐田就可以不履行和美國同樣的義務和責任。
隨后,浙江省工商局和消委會以官方身份高調質疑豐田“中美有別”的召回態度,指責其召回舉措“同聲不同步、同病不同治、同損不同賠、同命不同權”。經艱難交涉,最終,豐田滿足了浙江方面提出的所有要求,浙江數千名豐田車主因此受益。而這與早在2000年,汽車就被納入《浙江“三包”商品目錄》有重要關系。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