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章元特別指出,”飛灰”這種危險的固體廢物一般人很少聽說,更難親眼見到,但事實上,垃圾焚燒廠的飛灰一旦泄露或不按規定處置,造成的污染和后果,要比煙筒廢氣污染要大得多。
還是來看這份武漢市環保局公開的函件寫明,武漢市5家垃圾焚燒廠每天產生垃圾焚燒飛灰600噸,均未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其中4家將飛灰非法交給無處置資質的企業生產建筑材料。一家將飛灰存放于場內簡易場所。也就是說,這5家企業平均每天有100噸飛灰被違法處置。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頒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情形為“嚴重環境污染”,可追究刑責。同時明確規定“行為人明知他人無經營許可證或超出經營許可范圍,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儲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以污染環境罪論處”
趙章元認為,像武漢的這5家垃圾焚燒發電廠的行為,已經涉嫌嚴重犯罪,應當一查到底、嚴厲追責。
趙章元:應該嚴格按照我們的規定,應該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你這樣非法生產,出現污染的,我們國家有規定,污染到多大范圍,造成多大損失,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主要官員還要終身追究責任,我覺得這個問題必須嚴肅執行,不能輕易的放過。
【半小時觀察】美麗中國從環境執法的“四風”抓起
垃圾焚燒場這樣需要嚴格監控的環保項目,竟然沒有通過環保部門的環評審批,而且常年處于違法生產和違規排污的狀態,這樣的事情,竟然發生在武漢這個省會城市的市中心,而更讓人無奈的,是當地各級環保部門的態度:對于出現的問題,區環保局說,這個問題歸市環保局管,市環保局說,這是省里的項目,而省環保廳和國家環保部則都對這家企業下發過停產整改通知,事情調查到這里,我們清楚的看到,對于問題,四級環保部門都清楚,但沒有一個部門真正伸出執法之手,這家企業至今也還在違法生產和排污。
經過我們《經濟半小時》記者的調查,包括鍋頂山垃圾焚燒廠在內的武漢全部五座垃圾焚燒發電廠,都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公開數據顯示,每天這五家垃圾廠都要產生600噸飛灰,而目前,還沒有看到它們對所有這些飛灰進行妥善處理的證據。根據最高檢、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情形屬于“嚴重環境污染”,可追究刑責。
然而法規是法規,這次對于基層環保問題的調查顯示,面對嚴重的環保的問題,武漢各級環保部門是相互推諉,環保處罰決定竟然無人執行,成為一句空話。習近平總書記在部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曾指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違背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群眾深惡痛絕、反映最強烈。而如果在環境行政執法領域內,我們也刮起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之風,則是直接危害到人民群眾呼吸的空氣和飲用的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們希望總書記的話,兩高的司法解釋,三中全會的精神,能真正的落實到我們具體的環保工作中,給環境一個交代,給百姓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