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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免職兩個月,隨即便出任地級市環(huán)保局副局長,隨后主持市環(huán)保局全面工作——這便是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女兒吃空餉”被免職后,“閃電復出”的路線圖。其上級部門就此專門作了“符合干部任用有關規(guī)定”的解釋。此舉引發(fā)民眾一片質疑聲。
令人不解的是,楊存虎在女兒吃空餉事件中發(fā)揮了什么作用,之前的問題查清楚了嗎?目前沒有一個說法。但這樣的處理結果,分明告訴民眾,這位濫用職權的縣太爺,付出的成本代價,僅相當于“離崗休息”兩個月。用網友的話說,小學生考試作弊,處分也比這個重吧?!
德才兼?zhèn)涫歉刹咳斡玫幕緶蕜t。對“問題官員”并不是要一棒子打死,也不是絕對不能復出,但問題是,像楊存虎這樣濫用職權但“處罰基本略等于無”,當?shù)卣畢s大談其任用過程“符合規(guī)定”,顯然是本末倒置,也讓有關“規(guī)定”的缺陷暴露無遺。
濫用職權卻閃電復出,對官員們來說,難以懲前毖后,更談不上治病救人。對“問題官員”本人來說,獲利大,但受到的懲罰成本極低,甚至連“緊張一陣子”都談不上。對其他官員來說,會覺得“權為已所用”也沒什么大不了嘛。
更大的影響是動搖民眾對政府的信心。試問:一個涉嫌“以權謀私”的官員來主持工作,讓百姓如何信服?!
像楊存虎一樣閃電復出的“問題官員”絕非個案,從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干部問責制度的漏洞。要避免“略等于無”式的尷尬重演,急需對相關規(guī)定打“補丁”。
取信于民,是執(zhí)政基石。而“問題官員”閃電復出現(xiàn)象,卻與民心背道而馳,動搖了這個基石,應引起重視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