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世平昨天表示,剛剛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覆蓋保護所有的女職工,也包括女農民工。
“全總”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坦言法規出臺難,老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988年實施至今已24年。1998年“全總”即提出修改原《規定》,之后多易其稿,百次調研。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司司長丁峰表示,博弈的難點在于“既要保護女職工權益,又不能增加女職工就業成本”。
新《規定》刪除了原有的對女職工“婚后待孕期”的保護;縮小了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把產假由90天延長到98天,與國際公約接軌。張世平指出,“有增有減,因此不存在所謂的妥協。”
對于媒體和廣大婦女關注的“經期假期”、“免費體檢”等規定沒有納入法規的問題,全總女職工部工作人員解釋說,經期不設假期是國際通行的辦法,如果痛經嚴重可申請病假。目前就業形勢嚴峻,過度保護只會增加企業負擔,增加女職工就業難度。
目前我國對“性騷擾”沒有明確的定義。《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提出“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對此,張世平表示,下一步還將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