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拿走1筒薯片6成利潤 供貨商需塞紅包爭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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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日前決定,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
目前商貿業競爭秩序混亂,商品流通不暢、成本過高,已成為影響我國居民消費的“腸梗塞”。不少企業反映,在零售環節,超市大賣場等憑借優勢和壟斷地位,坐地收錢,嚴重影響了供貨企業的正常經營,也極大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超市賣場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條碼費”、“節慶費”等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這些費用到底有多少種?對供貨商壓力到底有多大?記者近日調查了一些供貨商和在超市工作的人士。
售價在10元左右的薯片,至少3元被超市拿走,占總利潤的六成
一位向天津一家大型超市供應薯片和其他食品的供貨商彭洋(化名)跟記者仔細算了一筆在超市的支出。以進入某外資超市為例,該超市在天津有5家門店,他代理的某品牌的薯片和其他食品在這家超市年銷售額大概100萬元。
以此為計算,彭洋需要交納進場費5萬元(一次性收取),促銷員管理費5萬元,每年6個節日的節慶費約3萬元,如超市新開門店則加收新開門店費1萬元,條碼費5000元,年終返點最少15萬元(其他類商品更高),再加上數額不等的促銷費、堆頭費、理貨員紅包等約合5萬元。如超市有10家門店,則進場費和促銷員管理費分別為10萬元或更多。
把這些林林總總的費用加一塊,就算年終能順利完成了超市指定的銷售任務,不被倒扣款,也差不多達到了35萬元左右。而到第二年,不用繳納進場費后,也至少要交30萬元。也就是說,每筒售價在10元左右的薯片,刨去5元左右的成本,至少有3元利潤被超市拿走了,占總利潤的六成。
大超市一個品牌產品進場費就是3萬到5萬元
“都說進場費是‘潛規則’,其實在我們看來是‘明規則’。因為我們要跟你供貨商收的費用,是什么名目、收多少,都在合同里寫得清清楚楚。”曾在某韓資大型連鎖超市天津分公司工作的采購人員小李對記者說。
據小李介紹,大型超市的采購部門一般下轄洗化、生鮮、酒水等十幾個采購組,不同商品供貨商的進場費水平也不盡相同,“但基本行情是大超市一個品牌進場費就是3萬到5萬元,小超市也有收5000元到1萬元的。”
只要想進店就要花錢,如果不交,供貨商根本進不來。有的超市甚至按價簽收取進場費,比如同屬一個供貨商旗下但是品牌不同的方便面,也要分別收取進場費。
廣東省陽江市銀鷹餐具有限公司總經理麥開添也告訴記者,如果公司產品品種多,同時也想多進幾家超市、商場,沒有一二百萬元搞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