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納入國標“可望又可及”
PM2.5納入國標“可望又可及”
——我國將爭取盡快發布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PM2.5”這個曾經冷僻的專業詞匯,在短時間內迅速成為“2011年度熱詞”。
11月16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得到了公眾、專家等社會各界和媒體的熱烈響應和普遍贊成。
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質量管理要求。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趙英民說,我國將爭取盡快發布實施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并采取分步實施方案,一些經濟技術基礎較好且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率先實施新標準;積極鼓勵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區域環境保護需要自行提前實施本標準;各地最遲在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新標準。
趙英民表示,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是減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濃度降低了,加上我們周圍的生態環境好轉了,我們的空氣質量狀況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羅毅表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從2007年起就布置開展了對灰霾及PM2.5的長期監測,選取了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深圳、廣州、蘇州、南京等9個已有監測工作基礎和監測能力的省市,自2008年1月1日開始開展試點監測工作。
2010年PM2.5試點監測結果表明,2010年各試點城市發生灰霾天數占全年天數的比例介于20.5%至52.3%之間,以世界衛生組織的PM2.5第一階段標準進行評價,各試點監測點位的PM2.5超標天數占全部監測天數的比例在1.9%至48.9%之間。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指出,我國將力爭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三區六群”重點城市群區域形成監測能力,開展技術培訓與監測,2015年底前在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配備PM2.5和臭氧的監測設備并開展監測,同時將充分發揮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系統的作用,及時發布各重點城市主要污染物小時監測數據,強化空氣污染的預報預警。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