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迅速在全國開展燕窩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加強燕窩經營者準入管理,堅持先證(衛生許可證)后照(營業執照)。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責令退市的燕窩,該銷毀的要堅決銷毀,防止再次流入市場。
《通知》要求,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燕窩,一律責令經營者停止銷售,下架退市,依法查處。各地工商部門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部門,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
目前浙江市場上被檢出高含量亞硝酸鹽的“問題血燕”,已全部下架封存。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消費者購買了“問題血燕”,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消保部門將幫助消費者進行協商退貨。
近日,浙江工商機關在全省開展燕窩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檢測結果顯示,共有20多萬克、約3萬多盞血燕產品含亞硝酸鹽,平均亞硝酸鹽含量達4400毫克/千克,含量最高的竟達11000毫克/千克。
亞硝酸鹽是具有毒性的化工產品。我國僅允許生產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殘留,限量為30毫克/千克,熏制火腿殘留量也不得超過70毫克/千克。此次抽檢的“問題血燕”中最高亞硝酸鹽含量已超過標準350倍之多。
浙江省工商局還專門制訂了《關于燕窩等滋補食品經營行為規范要求》,規定“對于已經變質、超過保質期和經相關執法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燕窩等滋補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第一時間予以下架、登記,停止銷售,并就地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