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7日),浦東東明路派出所在其名為“東明衛士”的微博中發帖稱,轄區內某小區樹叢中驚現罌粟花,經現場比對已結出成熟罌粟果。
據警方公布的照片顯示,罌粟花中已有一些大小不一的綠色果實。民警到達現場進行比對發現,這些罌粟花已經結出成熟的罌粟果。“東明衛士”表示,非法種植罌粟屬于違法行為。
今天,“東明衛士”再次發微博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免除處罰。
來源:東方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