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推出《山東省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管理辦法》,將于10月1日開始實施,該辦法旨在對大運河遺產山東段進行保護、管理和利用。
大運河山東省段5市區域6段河段、61個遺產點被列入“申遺”預備名單,重點區段維修保護、環境整治和古街區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
“辦法”規定,大運河遺產山東段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大運河遺產保護工作。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捐贈、募集等方式設立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基金,專項用于大運河山東段遺產保護。
這一辦法規定,禁止在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挖沙取土、亂搭亂建、傾倒垃圾、排放污水、破壞河堤、刻劃文物本體、毀壞界碑、界樁或者其他遺產標識,以及擅自耕種、植樹。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較重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大運河山東段遺產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與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合作,進行的京杭大運河山東段的現狀調查和數據采集工作顯示,大運河山東段不可移動文物點共229處,其中聊城102處,濟寧42處,泰安38處,棗莊22處,德州17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2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7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45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9處,未定保護級別的73處。
大運河遺產山東段,是指與京杭大運河(以下簡稱大運河)相關的水工遺存,各類伴生歷史遺存,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環境景觀,以及近代以來興建的、具有文化代表性和突出價值的水工設施。
(記者 徐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