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3月17日訊記者從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從16日開始,濟南重新確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對擁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若再購房,可執行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即購買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為3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執行。
記者了解到,經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三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濟南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進行調整。對擁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含商業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執行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即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為3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執行。
而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住房貸款的家庭,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為60%,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繼續執行“禁止向購買第三套房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政策自3月16日起實施。